据天津海关统计,2006年天津口岸出口水果罐头2.63万吨,价值2677万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和9.9%。
2006年天津口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水果罐头2.36万吨,同比下降0.8%,占同期天津口岸水果罐头出口总量的89.7%;加工贸易出口水果罐头2508吨,同比增长67%,占同期天津口岸水果罐头出口总量的9.5%。
日本是主要出口市场。2006年天津口岸对日本出口水果罐头2万吨,同比增长5.6%,占同期天津口岸水果罐头出口总量的76%;对美国出口水果罐头873吨,同比下降36.5%,占同期天津口岸水果罐头出口总量的3.3%。
桃罐头出口最多。2006年天津口岸出口桃罐头1.69万吨,与2005年持平,占同期天津口岸水果罐头出口总量的64%。
近期水果罐头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改善、产品质量提高。国内消费者对食用罐头产品有认识上的误区,致使国内产品销量不大,内销受限也促进产品出口。
值得关注的是,2006年12月12日,美国众议院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1930年关税法》第332条,对美国和外国供应商(如中国、希腊、西班牙和泰国)的桃罐头、梨罐头和罐装水果混合物产业进行“常规性事实调查”。该调查一经启动有可能导致美国商务部裁定该产品构成倾销,从而使我国桃罐头、梨罐头和其他罐装水果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出口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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