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信息
产品库
公司库
行业资讯
行业展会
网上商城
品牌推荐
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16种食品无QS标志即存在安全隐患
作者:中华食品… 资讯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9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从源头狠抓质量,对食品实行了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并且于近日公布了第一批16种使用QS标志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强制检验制度;三是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即要求企业加贴QS标志,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承诺。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来,大量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企业停产、转产或被市场淘汰,规模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啤酒、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已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符合条件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已获得生产许可并在产品上加贴了QS标志。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上述16种食品生产企业总体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同类食品的95%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左右。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对食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公告的16种食品的质量安全在这几年发生了较大变化。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之前,全国抽查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矿泉水、乳制品、酒的合格率分别为63.29%、73.01%、61.75%、63.81%、64.41%、75.58%、75.2%。到2007年上半年,以上产品合格率均达到95%左右,其中小麦粉、大米合格率分别达到98%、99%。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保证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规模化企业的不断发展,淘汰了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企业,从根本上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第一批16种使用QS标志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今年还将陆续公布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公布食品使用QS的信息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无QS标志的上述16种食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条资讯:
循环经济法草案出台 拟立法限制过度包装
下一条资讯:
卫生部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中国食品安全情况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相关
资讯
链接
」
「
最新资讯推荐
」
百家酱坛被抢注为商标囊括各种食用酱…
乌干达2006年9月份出口咖啡16万袋
中国6月份进口豆粕165吨
越南上半年海产品出口保持坚挺收入达…
福州:16个鸡精样品,仅8个符合标准
上半年越南咖啡等6种商品出口额超过1…
1-5月宁波口岸水海产品出口同比下降…
1-4月我国茶叶出口9.85万吨,增长16.…
·
国内外啤酒饮料包装技术形式日新月…
·
卫生部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中国食品…
·
16种食品无QS标志即存在安全隐患
·
循环经济法草案出台 拟立法限制过度…
·
小标签搅动大市场 奥运食品安全加速…
·
多部门共推无塑料袋日 将建议立法禁…
·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出台
·
法律终于对豪华包装说不了
「
最新图文
」
袋装饮用水为何有价无…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
中国行会乱象调查:是…
世界桶装啤酒现状分析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传媒资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联系。
新闻搜索
热点回顾
袋装饮用水为何有价无…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
·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
商务部:中国有望年…
·
我国将开展4个月的产…
·
袋装饮用水为何有价…
·
全球标签市场需求继…
·
国内观察:各项新标…
合作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