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求信息
产品库
公司库
行业资讯
行业展会
网上商城
品牌推荐
切换到繁體中文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资讯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中国液态奶新标准分类定位模糊 被指变相“禁鲜”
作者:中华食品… 资讯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0
经历了4年争吵总算在上个月偃旗息鼓的“禁鲜令”又开始像幽灵一般徘徊在中国奶业上空。昨天从西部乳业发展协会获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标委委托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液体奶》标准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而这一标准引起了业内诸多质疑和反对。
由于新标准征求意见稿将液态奶划分为“纯奶”、“调味奶”两类,有关专家认为,这一分类将模糊巴氏奶和常温奶的界限,是变相的“禁鲜令”。
新标准分类定位模糊
记者在从西部乳业了解到,在去年“禁鲜令”连续两次推迟实施、有关双方对“鲜”争论不休的时候,新标准已经在悄悄地开始起草制订了。去年7月,黑龙江乳品技术中心曾在哈尔滨召开过一个小范围的讨论会,一些部门和个别企业的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
据有关方面透露,这个新的液态奶标准规定,液态奶的范围包括“纯奶”、“调味奶”等两类产品,用“纯奶”代替了过去的“灭菌乳”、“巴氏杀菌奶”,并同时规定,新标准适用于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各种液态乳的生产、检验和销售。也就是说,这一标准如果付诸实施,市场上的液态奶除调味奶以外,以前的巴氏奶、常温奶的名称可能将由“纯牛奶”一统天下。据了解,新标准将取代原来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这两个标准。
新标准被指变相“禁鲜令”
正是由于新标准对液态奶的分类过于笼统,众多奶业专家对此表示出强烈质疑。“新标准是变相‘禁鲜令’,是有人在‘禁鲜令’无法继续实施的情况下搞的一个新动作,是‘禁鲜令’的翻版和继续”,广东省奶协副会长王丁棉昨天毫不客气地说。
王丁棉表示,新标准将液态奶分为“纯奶”和“调味奶”,不提“灭菌奶”和“鲜奶”,看似公允,实际是把标准模糊化,混淆了这两种产品的差别,从而达到消灭鲜奶的目的。
更为严重的是,“禁鲜令”实际上是一份《指南》,是对《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进行解释的一份宣讲材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这个新标准一旦制订颁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各地奶协未见征求意见稿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条资讯: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草莓作出反倾销终裁
下一条资讯:
郑骅:用心经营梦想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相关
资讯
链接
」
「
最新资讯推荐
」
中国进口鲑鱼统计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事业部原主任被判刑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去年销售额828亿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草莓作出反倾…
英国出口到中国废旧塑料包装数量巨大
中国1月份进口鲭鱼统计
中国乳业竞走高端市场
中国饮协:国内首个功能饮料标准有望出…
·
新型咖啡机畅销英国
·
我国食品包装机械有待升级
·
商务部:春耕农资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
国内饮水机行业加速洗牌
·
我国食品包装机械发展前景预测
·
我国食品包装机械的发展趋势
·
食品机械市场发展分析及预测
·
农业部:全国1240多万台农机具投入…
「
最新图文
」
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冷…
我国包装用纸发展趋势
用色彩引导消费
2007年美国软包装成就…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传媒资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中华食品机械信息网联系。
新闻搜索
热点回顾
海尔法式对开门冰箱引…
集束包装技术
·
提高食品包装检测能…
·
海尔法式对开门冰箱…
·
中国乳业竞走高端市…
·
食品包装材料要向生…
·
韩国水产品生产加工…
·
食品包装机械发展迅…
合作广告